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米提食品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102-12號 | 米提食品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於派員至貴公司廠後正排放混濁含油脂廢(污)水,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外燴餐飲烹調作業,廠區前後各設置一座油水分離槽處理廢(污)水,惟後方油水分離槽處理效率不佳,致混濁廢(污)水有污染後方排水溝情事,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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