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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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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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廠於113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一二號 | 大吉汽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12號從事汽車/輕型貨車表面塗裝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23-02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9月20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活性碳過濾系統(A003)近2次更換日期為111年4月28日及112年7月12日,與許可核定內容(活性碳濾網更換頻率為4次/年)不符。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1 |
2 | 2018-05-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10月24日。限改日期:107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一二號 | 大吉汽車企業有限公司岡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汽車/輕型貨車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23-00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29日稽查發現,106年大客車原物料使用量為116輛,產品產量為116輛,各分別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使用量100輛,及最大年產量100輛,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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