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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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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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本案貴公司已於112年6月28日由陳德聖君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代理人,故本案不另行通知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八○號 |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廠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第一項設置之代理人如有更動時,應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查貴廠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八○號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屬環境部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本局於112年8月1日派員至貴廠查核,發現專責代理人員石○○已於112年5月1日離職,惟貴廠於112年6月28日始申請更換代理人,核定代理人為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9 |
2 | 2023-02-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路180號前(污染路面) |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沙、土,致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06 | |
3 | 2023-01-1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路180號前(污染水溝) |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出入口之洗車廢水未收集處理,致污染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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