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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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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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5-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建業路1-2號 | 天山資材股份有限公司建業廠 |
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林內段162地號等48筆土地之新厝里堆置場進大門右側處貯存咖啡色堆置物,經本局107年5月28日派員稽查,並對系爭堆置物進行採樣經TCLP檢驗結果,總鎘為1.58mg/L,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之溶出標準(標準值:1.0mg/L)。另本局107年7月1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採樣,其中採樣點第3點及第6點樣品(編號:107079及107082)經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驗結果,總鎘分別為1.2mg/L及1.08mg/L,亦超過溶出標準,系爭堆置物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鎘及其化合物(總鎘)),貴公司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5-05 | |
2 | 2017-09-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廠於106年11月15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6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之二號 | 天山資材股份有限公司建業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2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3日執行會勘時發現,廠內空地露天燃燒廢木材,未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3 | |
3 | 2017-03-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建業路一之二號 | 天山資材股份有限公司建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3月10日至貴廠稽查時,發現貴廠於本市大寮區00路00號從事00000,並查00工業區納管資料廠地面積為00000平方公尺,屬於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特定物質貯存堆置場,未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前,逕貯留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水並回收使用;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採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以下簡稱核發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下簡稱水措),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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