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億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2-3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拷潭路3-49號 | 億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該地為貴公司停車場,後方堆置大約30公噸一般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負責人呂炳融表示,每月進場量(焚化爐)銳減使得去化受阻。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113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然未申請設置轉運場或貯存場,而逕行私設貯存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12 |
| 2 | 2025-05-2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二段336-1號後方空地 | 億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廢棄物(廢水)排放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22 |
| 3 | 2025-02-1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0號 | 億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ET-6950於114年2月11日行駛國10-高雄市仁武交流道東出口,該車輛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有聯單缺條碼」,週確認作業說明「條碼污漬」,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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