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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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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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1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路往燕巢方向 | 東南高良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車輛行駛於道路上,車輛後方掉落泥濘,致汙染地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04 | |
2 | 2024-04-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95-1號 | 東南高良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4月17日17時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廠外地面有污水疏漏情形,貴公司人員現場表示因洗車台迴流管止水閥阻塞故障,致洗車台廢(污)水未能迴流至沉砂池,而溢流出洗車台並流至廠外地面,且未於3小時內通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17 |
3 | 2022-03-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95號 | 東南高良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貴公司廠區內未妥善將製程產生相關水泥混凝塊收集處理,而逕自從廠區內雨水溝沿線堆(淤)積流出廠區外致雨水溝外有明顯混凝土塊淤積,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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