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和陞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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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5-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新本洲段19、20地號 | 和陞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接獲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來函,於114年5月20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新本洲段19、20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廢木材,現場有3部怪手及一台破碎機。稽查當時,現場負責人林○○表示於114年5月14日確實有使用破碎機進行廢木材破碎加工作業。貴公司收受廢木材,並使用破碎機進行破碎作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再利用資格,逕自收受廢木材從事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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