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寶力威精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萬金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4年11月21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旗楠路一三三巷一五號 | 寶力威精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萬金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旗楠路133巷15號從事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2075-03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4年7月15日稽查發現,操作情形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處如下: 1.氰化銀鉀及銀化合物製程:於酸化設備(E007)前設有硝酸儲槽,未列於許可證核定內容。 2.碘化銫製程:乾燥塔加熱所產生熱氣,收集至文式洗滌塔降溫後以管道排放,此股氣體流向未列於許可證核定內容。 3.廠區內設有研發室,其產生廢氣分別導入洗滌塔(A003、A004、A005)處理後排放,此股氣體流向未列於許可證核定內容。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27 |
| 2 | 2021-03-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133巷15號 | 寶力威精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萬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110年2月17日來函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銅及其他化合物(總銅))貯存期限展延,經勾稽貴廠之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銅及其他化合物(總銅)(C-0110)自109年2月產出貯存至今未委託合格清除處理廠商清除處理,貯存期限已逾1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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