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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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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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3-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一九巷一弄一六號 | 允眾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發現於文龍東路底對面(富田橋水閘門)有褐色廢(污)水排放,經沿線巡查發現褐色廢水係由公司空污設備排氣管下方排溝始產生而流出。再經會同公司人員查察,經查貴公司係從事鐵件加工,廠內設有2套並聯袋濾式集塵設備,尾端並拉往排溝上方排放,其中一套疑因處理效率不佳致有些許鐵灰(屑)流入排溝,形成深褐色廢水流入鳳山溪,影響水體品質,查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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