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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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三六巷一之四○號 | 許氏食品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時,發現台端所有工廠正排放一股混濁帶有油污廢水,現場採集水樣送驗;經會同台端進廠稽查,台端係從事雞肉烹煮加工,屬食品製造業,產生之廢水經1套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出,並表示每日清潔1次,惟該股廢(污)水仍混濁帶有油污,顯見處理效果不佳,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查台端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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