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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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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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三二○○地號等二筆 | 台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13年6月6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未依規定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至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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