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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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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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7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茄萣區莒光路三段288之10號 | 亮麗專業洗衣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口處(D01)採樣水樣1組樣品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SS)3580mg/L(標準限值為50 mg/L)、化學需氧量(COD)3920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4-09-13 |
2 | 2024-05-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99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茄萣區白雲里莒光路三段二八八之一○號二樓 | 亮麗專業洗衣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目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113年5月13日添志橋水面呈現白混濁,略帶清潔劑氣味,經溯源發現貴公司位於高雄市茄萣區之工廠旁空地之道路側溝壁內埋有橘色連結灰色管線,正在排放灰白混濁廢水(座標:22.91375773,120.18952771),惟尚需確認該管線內廢水來源。經採集該管線排放之廢水,現場水樣量測pH平均值9.1,水溫平均攝氏35.3度;又送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130毫克/公升。 (二)113年5月14日再度前往釐清前述管線內廢水來源,督察當時,該管線正在排放灰白混濁廢水,採集該管線排放之廢水,現場測得pH平均值9.5,水溫平均攝氏37.0度;又送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95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30毫克/公升、陰離子界面活性劑檢驗值15.2毫克/公升。 (三)5月14日現場會同貴公司負責人釐清該管線內廢水來源,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旁有隱密之地下貯槽(座標:22.9135540, 120.1895551),經投入藍色追蹤劑,確認自廠外橘色連接灰色管線流出。 (四)綜上述,貴公司茄萣廠作業廢水經由私設之地下貯槽,再以專管排放至廠外,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至9、懸浮固體限值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限值100毫克/公升、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限值1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目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4-08-04 |
3 | 2024-02-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7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茄萣區白雲里莒光路三段二八八之一○號二樓 | 亮麗專業洗衣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工廠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於廠內雨水側溝處,以專用管線將未經處理之原廢水排出場外,為繞流排放之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4-05-20 |
4 | 2022-05-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茄萣區莒光路三段二八八之一○號二樓 | 亮麗專業洗衣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5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辦理許可查核結果,查核貴公司廢水操作紀錄,貴公司表示有清運污泥,惟未有紀錄表亦未每日記錄,貴公司未依許可文件核准之頻率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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