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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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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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一五號 | 誠毅紙器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永安區保寧里永安路15號從事平版印刷作業程序(M02),經本局於113年7月8日稽查發現該製程112年度清洗溶劑年使用量為2.873公噸,超出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78-03號)核定年用量2.4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4 |
2 | 2019-09-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一五、一五之一、一六之六、一六之七號 | 誠毅紙器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30日至貴廠進行複查,檢視貴廠9月份南區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量每日操作紀錄表,發現9月24日(貯留水量:104.2 立方公尺/日;回收水量:102.2 立方公尺/日)、9月25日(貯留水量:94.2 立方公尺/日;回收水量:90.6 立方公尺/日)、9月26日(貯留水量:74.2 立方公尺/日;回收水量:74.7 立方公尺/日)及9月27日(貯留水量:65.3 立方公尺/日;回收水量:64.4 立方公尺/日)之貯留及回收使用(澆灌)水量超過許可文件核准量(57 立方公尺/日)。前述情形顯仍未改善完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之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處罰,爰依法定罰鍰最高之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2 |
3 | 2019-05-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一五號 | 誠毅紙器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9日至該廠查核,現場查核情形茲分述如下:檢視該廠之5月份(南區)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原廢水水量每日紀錄表(貯留)之貯留水量範圍為59~140 立方公尺/日(5月1日至5月28日)。檢視該廠之5月份(南區)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原廢水水量每日紀錄表(澆灌)之回收使用水量範圍為60~144 立方公尺/日(5月1日至5月28日)。領有之許可文件(許可字號:高市府環土排許字第01070-01號)登載貯留水量及回收使用水量之核准量均為57 立方公尺/日;上述行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5 |
4 | 2019-02-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一五、一五之一、一六之六、一六之七號 | 誠毅紙器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永安區永安路15號,領有平板印刷作業程序(M02)之操作許可證,經本局人員於108年2月25日執行稽查時,貴公司製程皆正常操作中。另查該製程(M02)操作許可證中僅列3臺印刷機均在操作中,核與(M02)操作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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