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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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停工處分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甲仙區新興路八巷八之三○號 | 南欣企業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8月31日派員至甲仙區新興路8巷8-30號稽查發現:貴行於前開地址置預拌混凝土作業程序機具,堆置砂石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2批第2類混凝土作業程序)。未依規定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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