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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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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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9-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二路99號 | 林皇宮席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4日11時30分前往鼓山區博愛二路99號稽查,於博愛二路99號後方空地(周界外)發現明顯烹飪食材及油煙臭味,經查貴公司雖設有油煙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導致散布食材烹煮及燒烤油煙惡臭,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一項「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五、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惡臭。」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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