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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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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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0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鼓山區麗興里蓬萊路23號屋後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22 | |
2 | 2023-06-0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0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津區第四貨櫃中心122碼頭管制站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Z3-70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07 |
3 | 2018-10-0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鼓山區麗興里鼓南段一小段0092-0000地號(蓬萊路10號左方高雄港4號碼頭查驗登記站旁)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積水容器(紐澤西護欄)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7 | |
4 | 2018-01-0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布袋鎮布袋港專用區公共設施整建工程工區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情形10點;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情形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38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1 | |
5 | 2017-06-0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一路66、67號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106年6月7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106年6月17日改善。又於106年6月21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高雄港第120~121號碼頭加深改建工程」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0 | |
6 | 2017-03-0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一路附近(VTC塔台附近)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本局於106年3月7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6年3月17日完成改善。本局又於106年4月17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高雄港第四貨櫃中心後線場地擴建:圍堤造地工程」營建工地之車行路徑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措施(未依替代方案工區內車行路徑以壓路機壓實配合移動式水車灑水替代,灑水頻率至少每2小時1次,保持地面濕潤)。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16 | |
7 | 2016-11-2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本局於105年11月21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5年12月1日完成改善。本局又於106年3月20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7 | |
8 | 2016-10-1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津區120號碼頭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105年10月14日發現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5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又於105年11月21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04 | |
9 | 2016-03-0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上近復興一路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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