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新加坡商海底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第三分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9-03-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七六七號六樓 | 新加坡商海底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第三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法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8年10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R-1702)108年3月至5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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