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里灣興街六一號 |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6月26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經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SS)40.6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附表五之標準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26 |
| 2 | 2018-10-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里灣興街六一號 |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項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107年10月26日來函檢送處置計畫書(鉻及其化合物(總鉻)(不包含製造或使用動物皮革程序所產生之廢皮粉、皮屑及皮塊),代碼:C-0104,約4.98公噸),惟查貴公司第二廠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該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04 |
| 3 | 2016-12-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立即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里灣興街61號 |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0元(整)罰鍰,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2小時之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106年12月7日現場稽查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查核結果,該事業產出廢棄物水肥貨糞尿等廢棄物(D-0104)、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鑄砂(R-1201)、廢油漆、漆渣(D-1701)、廢油混合物(D-1799)、有機性污泥(D-0901)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分別於105年12月及106年1月、2月、3月、5月期間,產出貯存量與申報聯單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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