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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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2-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九號 | 高雄市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2月1日至貴廠所屬高雄市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稽查發現該製程排放管道P201於111年12月26日8時45分一次風設備故障,於8時52分通報設備異常,氮氧化物逾限時間為10時至17時、19時,逾限值為113.46~157.26ppm,於故障發生後1小時內向本局報備,24小時內修復,惟於112年1月12日(本局收文日為112年1月13日)提送書面報告(逾15日),故障期間空氣污染物排放逾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排放標準,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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