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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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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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6-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楠梓區學專路、後勁中街與中油高煉廠整治區 | 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111年6月10日派員至本市楠梓區學專路與後勁南路巡查,發現有明顯油氣異味,以光離子偵測器(PID)量測數值為100~610ppb,風向為東南風,後續本局人員至高雄煉油廠第四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稽查,現場有怪手正進行開挖作業,本局於開挖作業區以光離子偵測器(PID)量測數值為1000~4300ppb,現場有明顯油氣異味,因周界外與整治作業現場之異味均相同,故研判學專路與後勁南路附近區域之異味係來自該整治場區逸散至周界外所產生。前揭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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