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宏榮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6-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 | 宏榮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人員於113年6月1日21時3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附近稽查,於廠區周界外,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55ppm,經查係貴公司液氨貯槽之液位管線發生破裂所致,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致氨氣外洩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本局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9 |
| 2 | 2021-01-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 | 宏榮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一路與漁港中二路附近稽查,於廠區周界下風處(判定位置:漁港南一路與漁港中二路;風向:東北風),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4ppm,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為冷凍系統氨氣管線破裂,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致氨氣外洩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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