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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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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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4-05-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7月17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00號 | 力蓁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5月20日派員至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於二號高爐(M26)配料間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自廠房內逸散至廠房外大氣中污染空氣,經貴公司表示因承攬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二號高爐(M26)之清理業務,並自承於廠內執行該業務時因進行裝卸作業未收集空氣污染物致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且此行為非屬排放管道所逸散之污染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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