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1-01-1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臨水南路46號 |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8月13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分別於109年1月8日、109年1月28日清除「航明船舶工程物料有限公司」、「天發勞務工程處」之廢油混合物(D-1799),應於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載運廢棄物(109年1月10日、109年1月30日前)至處理廠,遲於109年1月30日、109年2月11日至新竹縣所轄立州油脂有限公司湖口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1.(1)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05 |
| 2 | 2019-09-0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臨水南路四六號 |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109年1月17日函提送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申請(第一次修正版),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業於108年9月4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5 |
| 3 | 2019-08-2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臨水南路四六號 |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969-XY)108年8月29日清運「台塑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至新竹縣「立州油脂有限公司湖口廠」(聯單編號:A340527510800052),惟前開聯單(聯單編號:A340527510800052)申報之清運機具車號為969-XY(頭車),未填寫實際附掛於頭車後之尾車(90-D2),申報資料與實際清運情形不符,亦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07 |
| 4 | 2019-05-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18號 |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8年5月23日派員至立州油脂有限公司永安廠(本市永安區永工三路18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602-BU)未設置污水收集設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02 |
| 5 | 2019-02-1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臨水南路四六號 |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109年1月17日函提送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申請(第一次修正版),發現案附貴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已於108年1月9日變更住址,貴公司遲至108年12月10日辦理變更申請,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108年2月9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5 |
| 6 | 2018-04-2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臨水南路46號 | 億松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貴公司107年4月20日(107)億字第0006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檢附高雄市政府106年12月29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654880610號函,機構地址已於106年12月29日變更,惟該公司未於變更(106年12月29日)後30日內(107年1月29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至107年4月20日始申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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