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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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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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3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34碼頭管制站 | 和登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EF-868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8 |
2 | 2024-09-2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商港 | 和登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KEH-9090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8 |
3 | 2022-06-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5942、5943、5944地號 | 和登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1年6月2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財物再利用(下腳廢鐵,契約編號Y3411090003號),收受下腳廢鐵後,載運至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5942、5943、5944地號暫置,將收受之廢鐵轉賣給協勝發鋼鐵廠做煉鋼材料使用,貴公司目前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中,惟尚未取得納管計畫,上開地號未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及廢棄物清理計劃書,逕自收受廢鐵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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