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1-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鳳鳴里大業南路四○號 | 台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位於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40號設有4座2000公秉壓力槽儲存液化石油氣(LPG),由中油大林廠地下管線供應,再經罐裝桶進行罐裝作業出廠,本局於113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確認上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屬「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5條及第24條列管對象(儲槽及裝載操作設施),應依同法第29條及第33條規定定期執行設備元件檢測及申報作業,惟查貴公司自110年起至112年第四季皆未執行設備元件檢測及申報作業,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及第33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01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