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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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板橋區干城路163號旁 | 堯祥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屬資源回收廠於路旁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資收物等),影響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2-31 | |
2 | 2018-11-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板橋區干城路163號旁 | 堯祥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4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資源回收廠內經查有下列違規情形: 一、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物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且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 二、廢紙容器、廢鋁箔包、廢鐵容器、廢鋁容器等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且與其它回收物混雜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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