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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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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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4-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頭前路13號 | 凱竹營造有限公司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進行路面刨除作業,惟於施工區周界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防塵罩網、靜電幕、防塵屏、圍籬或防風柵等設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0 |
2 | 2018-10-23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蘆洲區長榮路330號 | 凱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6年5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60889204號公告規定,並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規定裁處。 本局於107年10月23日23時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址為凱竹營造有限公司承包養護工程處路平專案,現場屬第3類噪音區,進行路面柏油鋪設作業,業者雖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備查,惟施工現場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例如:隔音布、消音屋、防振襯墊及隔音罩等設施或其他具有減音功能之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6年5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60889204號公告事項,依法告發,立即要求停止前開違規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26 | |
3 | 2018-08-16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4段與忠孝路1段、正義北路 | 凱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06年5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60889204號公告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壓路機)進行營建工程行為,現場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22 | |
4 | 2018-07-04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與中平路口 | 凱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06年5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60889204號公告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壓路機)進行路面鋪設作業,現場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3 | |
5 | 2018-03-24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500號前 | 凱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06年5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60889204號公告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貴公司進行「107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昇工程(第三區)-三重區、蘆洲區、新莊區」,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瀝青刨除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11 | |
6 | 2016-12-26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八德地下道 | 凱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04年7月1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411158132號公告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貴公司進行「105年度新北市轄區內橋樑、隧道改善即搶修工程(第三區)」,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且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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