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長鉅工程行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2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與辛亥路北向(新生南路至松江路南北向車道) | 長鉅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04 |
| 2 | 2025-07-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與華亞三路路口處 | 長鉅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AAC-191、自用大貨車)於114年7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10 |
| 3 | 2024-01-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三段409號 | 長鉅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車輛(車號:***-**1)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02 |
| 4 | 2022-07-3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中正紀念堂杭州南路2段) | 長鉅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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