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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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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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台61線121公里處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121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97(子車:HAB-2306,司機:何睿麟)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4-11-11 | |
2 | 2024-09-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苗140線與台61線路口處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140線與台61線路口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97(子車:HAB-2306,司機:何睿麟)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4-11-11 | |
3 | 2024-09-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台61線南下121公里處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南下121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57(子車:29-Y9,司機:劉俊宏)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4-11-06 | |
4 | 2024-08-2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136之1號前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2138)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07 | |
5 | 2024-02-2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136之1號前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5-30 | |
6 | 2023-10-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城鄉永光段1050、1051、1052地號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2024-02-22 | |
7 | 2023-07-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竹塘鄉洛陽路與防汛道路交會處(坐標:120.3897534,23.839926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乙車:【曳引車車號:KEC-XXXX,半拖車車號:HAB-XXXX】)2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7月15日行經本縣竹塘鄉洛陽路與防汛道路交會處(坐標:120.3897534,23.8399269)時,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2年7月15日現場稽查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3-09-02 | ||
8 | 2023-06-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觀海大道39號前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38)駕駛人從事載運作業,致車輛沿途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7-31 | |
9 | 2023-03-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林口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3 |
10 | 2023-03-2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三段409號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3 |
11 | 2022-12-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台1線南下136公里處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通霄鎮台1線南下136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C-0620(子車:5H-68,司機:林毅峰)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2-12-27 | |
12 | 2022-03-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嘉溪雅坑27之8號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 查獲貴公司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8點,仍未依據違反項目進行改善。 1.運輸車輛未清理乾淨,致該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 2.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實施面積顯未達裸露區域之百分之八十,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2-07-12 |
13 | 2022-03-2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2段與八里大道交叉口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自用曳引車車輛(車號:曳引車KEG-2667)從事載運作業,於該處車輛沿途滲漏污水,致污染道路。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5-03 | |
14 | 2022-02-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濱一路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G-2687,尾車:HAB-2038)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本縣伸港鄉濱一路時,經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伸港分駐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1年2月26日現場稽查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2-03-31 | |
15 | 2021-11-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草漢段537地號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2-02-09 | |
16 | 2021-10-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嘉溪雅坑27之8號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 查獲貴公司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18點: 1.運輸車輛未清理乾淨,致該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 2.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操作或裝卸作業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7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設置圍封式集氣系統、局部集氣系統、採用密閉式作業、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或於作業期間灑水,使物料保持濕潤)之一,記缺失10點。 3.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面積顯未達裸露區域之百分之八十,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27 |
17 | 2021-09-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臺64線西行臺北港端 | 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第2聯駕駛人簽名處及承造人簽名處日期皆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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