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1-07-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28巷108之1號1樓 | 益同商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教育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益同商行,現場從事豬油煉製,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989-01號),現場作業中,設有P001、P002排放管道,於排放管道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其中排放管P001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測定值為3,090(標準值為1,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5 |
2 | 2017-05-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28巷108-1號 | 益同商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益同商行,從事動物油處理製造程序,稽查時作業中,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04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