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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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3號 |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院所屬oo院區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4號),經查未依規定於放流口(D01)設置告示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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