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再壕金屬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1-09-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1日。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中直路41號 | 再壕金屬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屬廠區現場製程以廢鋁、鋁錠金屬為原料,經熔解爐熔解,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約1,728公斤/批,且廠房使用面積約450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20HP與電熱120KW,經換算合計約135千瓦(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29 |
2 | 2020-01-03 | 固定空污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中直路45號 | 再壕金屬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2.25瓦以上,核屬行政原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0-06-08 |
3 | 2020-01-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中直路45號 | 再壕金屬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從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2.25瓦以上,核屬行政原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08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