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冠德住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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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景德街36號 | 冠德住易公寓大廈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會所屬之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6117-00號),屬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惟未依規定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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