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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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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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5-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202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2段117巷9號 | 詠泉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暨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應於112年1月31日前申報繳納111年第2期(111年7~12月)水污染防治費,惟逾期90日仍未繳納。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3-09-08 |
2 | 2020-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詠泉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427-04號),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公司廠內於鍋爐冷凝水管線未依許可規定納入至廢水調整池,與許可證登載事項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15 |
3 | 2017-10-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詠泉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本局於106年10月18日9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117巷9號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專案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印染整理業,使用燃油鍋爐提供製程加熱,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881-03號,有效期間自103年8月15日至108年8月14日止,管制編號:F0500812),現場鍋爐運轉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中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校正值為145.0mg/Nm3(排放標準為100 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06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 | 不須改善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2 | |
4 | 2017-05-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2段117巷9號 | 詠泉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F***-03),於燃油鍋爐(E101)後端排放管道(P101)執行粒狀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為226mg/Nm3(標準100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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