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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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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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3-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寶興45 巷9弄1號2樓 | 數倍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環境部113年1月16日環部水字第1121335997號公告事項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三、(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刷製程,清洗桶槽及抹布致有色廢水排入連外溝渠,在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排放廢(污)水影響水體品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7 |
| 2 | 2024-01-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寶興路45巷9弄1號2樓 | 數倍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屬廠區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將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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