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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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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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2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229巷17號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經營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場內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暫存區堆置非廢木材(太空包、廢塑膠桶、廢水管、廢帆布等廢棄物),與本局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一致,未依規定辦理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16 | |
2 | 2024-01-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一七八、一七九、一八○、一八一及二一五號(三俊街229巷17號)25.00900900900901,121.42023657683896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再利用月申報表,未申報112年4月、10月、11月、12月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之產出、貯存及委託清除處理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08 | |
3 | 2024-01-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一七八、一七九、一八○、一八一及二一五號(三俊街229巷17號)25.00900900900901,121.42023657683896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產出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申報於112年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0日完成廠(場)內再利用(重量:1.78公噸、1.91公噸、1.77公噸)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委託清除處理方式不同,前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方式變更,未依規定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再利用及申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08 | |
4 | 2023-05-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229巷17號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經營之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為再利用機構,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及派員到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廢棄物申報錯誤(質量不平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14 | |
5 | 2023-03-2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三段409號 | 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P-****)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1 |
6 | 2023-03-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229巷17號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經營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場內廢木材暫存區堆置非廢木材,且夾雜垃圾及廢鐵混合物,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一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3-11 | |
7 | 2023-03-0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 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X)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1 |
8 | 2023-02-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四維段866地號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3款、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場區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面積已達100平方公尺以上,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適用對象(堆置場),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二)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 (三)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10點。 (四)公私場所管理之道路:路面有破損、髒污致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0 |
9 | 2023-02-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四維段866地號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地號之土石方堆(棄)置場,經現場量測其堆置體積已逾500立方公尺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惟未於堆置場所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8 |
10 | 2023-01-1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229巷17號 | 樹林聯安營建廢棄物資源再利用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五、(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之事業(管制編號:F071****)。經查貴公司111年以前之廢棄物申報遞送聯單資料、進場過磅單及申報資料等已自行銷毀,未依規定保存3年以供查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16 | |
11 | 2021-07-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段309-2地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2-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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