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大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7-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658巷16號 | 大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食品製造業,現場營運並產出廢棄物(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D-1705),惟未依規定每月申報廢棄物流向。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18 |
| 2 | 2024-06-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鳳祥里鶯桃路658巷16號 | 大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冷凍食品製造程序,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1**-**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獲防制設施之靜電集塵器(編號:A101)電流表值顯示為0.2A,與許可證登載之操作條件(0.5~2A)不符,核屬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19 |
| 3 | 2024-06-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658巷16號 | 大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食品製造業,未於每月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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