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冠帝工程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3-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九和二街與新生路交叉口 | 冠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九和二街與新生路交叉口承攬「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管線暨用戶接管(1-2)主幹管工程」(管制編號:H43E5233),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正進行下水道管線推進作業,惟查該工地所設之沉砂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含泥廢水排入道路側溝,並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04 |
2 | 2016-10-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六福路7號對面 | 冠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2-08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