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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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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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05-0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基隆市 | 新北市瑞芳區魚坑路瑞興新邨二巷七號四樓 | 超鎰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查貴公司係為新北市合格之廢棄物清除機構,係領有新北市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72號),合先敘明。 二、本局至願淶環保有限公司現場進行稽查,查現場發現場內停有一台清除車輛(車號598-R7)為貴公司所有,本局現場稽查該車輛所載運之廢棄物經檢視為生活垃圾、廢塑膠及保麗龍等廢棄物,貴公司表示108年5月3日早上於基隆市港西街西4號碼頭執行船舶(哥斯達威尼斯號)廢棄物清除作業,為貴公司之清除許可證並無廢棄物代碼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之清除許可項目,查已違反廢清法第42條規定,案移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惠請卓處。 三、另現場查獲該車輛未隨車攜帶正確之廢棄物流向證明文件,業已違反廢清法第9條之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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