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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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05-22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 | 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工廠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工廠稽查,貴公司108年2月13日向上游供應商買入商品「EXXSOL DSP 80/100 FLUID(去芳香烴碳氫溶劑)」數量1桶共計143公斤,現場結餘量計92.8公斤,查所提供安全資料表疑似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082-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5日前往貴公司進行現場採樣,並送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分析,依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082-01)」濃度達26.5%W/W,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使用、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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