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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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0-03-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六三之一號 | 久煜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於放流口( D01)採集水樣,檢驗結果:鋅6.31mg/L(限值:5 mg/L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3 |
| 2 | 2019-05-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63之1號 | 久煜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稽查時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鋅:8.18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19 |
| 3 | 2017-05-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8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63號之1 | 久煜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查獲以專管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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