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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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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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3-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工業路一一一號 | 弘勝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苗府環操證字第K0940-03號,有效期限111年3月28日至116年3月27日止),其製程產出之廢氣,經密閉收集,以蓄熱式氧化爐(A001)處理後,再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30日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及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執行聯合查緝,執行督察時貴公司製程運作中,且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故障報備紀錄,查核時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蓄熱式氧化爐(A001)預熱中,操作溫度尚未達許可條件800-950°C,惟已將製程產出之廢氣,以管線收集並透過手動切換開關,逕由非屬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之廢氣洗滌塔排放管道排放至大氣環境,其運作情形明顯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登載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是 | 2023-07-20 |
2 | 2021-03-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工業路一一一號 | 弘勝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製程區產出擦拭機臺之廢布、使用後之陶瓷蒸發舟等廢棄物,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二)廢棄物貯存區,貯存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20桶(50加侖鐵桶)約3.6噸,惟查110年2月申報暫存量1.48公噸,與現場貯存量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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