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協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9-05-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鳳七路與鶯歌路交叉口 | 協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鶯歌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107鶯建字第067號鶯歌新建工程」營建工地,雖領有本局核發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惟查時工區泥水未經沉沙池沉澱處理,逕以馬達抽出排放於工區外,屬未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3-16 |
| 2 | 2018-03-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十街239巷1號對面工地 | 協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國豐十街239巷1號對面之工地「協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該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所訂定之第一級營建工程),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逕行施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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