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7-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集賢里凌雲路二段一六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及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86-09號),經查固定污染源燃油鍋爐(E501)所屬排放管道P501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對象(檢測頻率為第2級,每半年檢測1次),惟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下半年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4-08-13 |
2 | 2024-05-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83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二段一六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暨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應於113年1月31日前申報繳納112年第2期(1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水污染防治費,惟逾期90日仍未繳納。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4-09-02 |
3 | 2024-03-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集賢里凌雲路二段一六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86-09號),經查固定污染源燃油鍋爐(E501)所屬排放管道P501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對象(檢測頻率為第2級,每半年檢測1次),惟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下半年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4-04-23 |
4 | 2021-12-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二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五股廠內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領有本局核可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7**-**號、新北市燃使證字第F0**-**號),於110年12月13日14時許製程設備啟動前實行點火作業(設備編號:E501),惟因首次點火作業失敗,再次點火啟動時,未確實完全燃燒致使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黑煙)逸散情事(排放管道:P501),該廠專責人員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是 | 否 | 2022-03-02 |
5 | 2021-07-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二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五股廠從事印染作業,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經查T01-09生物沉澱池發生異常,致使污泥洩漏污染河川,雖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14 |
6 | 2021-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依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作業(管制編號:XXXX),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XXXX號),稽查時貴公司將空氣污染設備(靜電集塵器)集油盤後端油水分離槽產生之廢水,滯留於廠內逕流廢水溝渠,經查廢水來源及流向未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與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核准事項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6 |
7 | 2018-09-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會同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人員執行排放管道(P002)檢測工作,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值為127mg/Nm³,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00mg/Nm³。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26 | |
8 | 2018-04-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二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一)1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五股廠未申報106年1月份至11月份煙煤使用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3 | |
9 | 2018-03-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五股廠)位於本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從事熱媒加熱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806-01號),本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發現排放管道(P601)採樣孔位置上下游位置改變,經現場測量為上游10.15m、下游10.10m,與原核定許可證操作條件(上游7.14m、下游13.87m)不符。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17 | |
10 | 2016-12-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五股廠從事印染整理程序,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於排放管道進行採樣,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未符合排放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4 | |
11 | 2016-05-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3 | |
12 | 2016-03-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7 | |
13 | 2016-03-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26 | |
14 | 2015-10-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17 | |
15 | 2015-10-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08 | |
16 | 2015-08-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08 | |
17 | 2015-08-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6-10-18 | |
18 | 2015-07-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08 | |
19 | 2015-05-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2段16號 |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9-09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