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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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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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大園區環區西路之210682號公用燈桿 | 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及「桃園市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附表規定,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本市指定清除地區違規設置大型廣告看板,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本市污染環境行為)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29 | |
2 | 2024-07-0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5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義一街99號旁 | 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9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貴公司未完成改善,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9 |
3 | 2024-07-0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6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義一街99號旁 | 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雙嶺段1478地號土地起造之「傳佳雙嶺段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稽查,查獲該工區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缺失臚列如下: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記缺失點數4點。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記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記缺失點數10點。綜上,上述缺失共計18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及第16條規定告發,並限期貴公司至113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5 |
4 | 2024-06-2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義一街99號旁 | 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1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24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雙嶺段1478地號土地起造之「傳佳雙嶺段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稽查,查獲該工區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缺失臚列: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記缺失點數4點。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記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記缺失點數10點。綜上,上述共計18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09 |
5 | 2024-04-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四街2巷10號 | 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04-26 | |
6 | 2022-06-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二段291號旁燈桿等 | 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6-23 | |
7 | 2015-04-2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楓樹段126地號 等2筆 |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傳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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