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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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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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3段432巷27號 | 延裕企業有限公司 |
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經查貴公司因燃料油桶打翻,惟未採行必要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燃料油)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5 |
2 | 2019-11-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278號前 | 延裕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7條第1款第1目規定裁處。 車輛(車號:***-***)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8月1日至10月底,108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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