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許建和第二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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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八鄰瑞樹坑57號之1 | 許建和第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許建和第二畜牧場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且該場豬隻未達200頭(申報150頭),現場查獲該場豬舍廢水經由豬舍周圍排水溝導入匯集槽,另接一排水管將上層廢水導引至周界外,未依規定變更廢(污)水管理計畫之廢水處理、排放資料及放流口,核屬未於廢(污)水管理計畫變更前向本局提出申請審查核准變更即據以實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5 |
2 | 2017-06-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段瑞樹坑小段185地號 | 許建和第二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牧場,係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查獲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木材)再利用為烹煮廚餘之燃料,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核即逕自營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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