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志宗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號 | 志宗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志宗畜牧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8**-**號),現場查獲場內廢水採樣平台放流口採樣點與許可文件上所登載資料不一致,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12 |
| 2 | 2025-04-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小南灣段頂福小段190-1與190-3地號 | 志宗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前段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志宗畜牧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能正常顯示累計水量讀數,核屬未妥善維護及維持其正常功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01 |
| 3 | 2024-03-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號 | 志宗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前往臺端經營之畜牧場所屬場區稽查,發現廚餘桶未加蓋且現場有廚餘貯存產生惡臭情事,核屬未採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與除臭之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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