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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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4-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731之2號 | 巨鋼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巨鋼企業社製程所產之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199),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6-10 | |
2 | 2021-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731之2號 | 巨鋼企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設有一座貯油槽桶容積約4,329公升(已達200公升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該油品貯存四周未設置防溢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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