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信欣工程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9-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一段301、323、375地號 | 信欣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所屬堆置場,經現場量測堆置土石方總面積達250平方公尺以上,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惟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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